近日,武岡法院速裁庭員額法官會同武岡檢察院檢察官、三名武岡檢察院特邀人民監(jiān)督員一起對一批追索勞動報酬系列案進行庭前調(diào)解,為七名農(nóng)民工追回薪資一萬余元。

5年前,被告方某聘請原告馬某等十四人到自己開辦的武岡某手袋制品廠做工,原告薪資經(jīng)原、被告口頭協(xié)商約定:沒有底薪,按勞計酬,多做多得,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19年6月以前,被告方某每月按時發(fā)放工資,之后方某以貨物沒有賣出去無錢發(fā)工資為由,拖欠馬某等十四人工資二萬余元。馬某等七人到武岡市人社局維權(quán)未果后,向武岡法院起訴的同時還向武岡檢察院申請了支持起訴。

員額法官劉惠娣受理該系列案后,十分重視,迅速開展調(diào)查了解案件情況。經(jīng)查,被告方某在2019年8月底以去廣東跑貨單為由去了國外,因疫情影響至今未歸,沒有聯(lián)系方式。被告方某的妻子彭某之前在方某開辦的手袋制品廠做品檢,與馬某等人共事,清楚方某欠薪情況。由于彭某人在武岡,原告馬某等人聯(lián)系不上方某,便向方某妻子彭某討要工資,彭某卻一直以不清楚狀況、沒有錢等理由推脫。
在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后,劉惠娣法官與彭某進行了溝通,并從法律、情理上做彭某的工作。彭某答應與方某聯(lián)系,對拖欠民工工資的具體情況進行了核實,同意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資,只是因為工廠已停產(chǎn),資金困難,要求在2020年年底支付。
由于該系列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楚,在與檢察院充分溝通后,劉惠娣法官決定嘗試組織原告馬某等七人與被告彭某進行庭前調(diào)解。11月27日,在“兩官一員”釋明法律后果,同時做彭某思想工作的情況下,原告馬某等人也知情達理,很快原、被告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被告方某、彭某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將拖欠馬某等七人的工資一萬余元全部支付到位,同時,彭某還承諾在此日期前將拖欠其他未起訴七人的工資全部予以支付,一批為農(nóng)民工“討薪”系列案最終在庭前得以圓滿結(ji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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