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巳編》說,明代湖廣武岡州有人叫于梓人,其父做夢遇見了梓潼神(四川之神,主文事),他因此能雕塑神像,極為工致。于梓人七八歲時,“眉目如畫,資性聰警”,武岡州將很喜歡他,因其父為手工藝人,便給他取名梓人。長大后,有雋才,且多異術。
明洪武十八年(1385)中進士,為山東登州知府。有一百姓說他的家人被老虎所傷,于梓人派兵拿著官府文書,入山捕虎,士兵哭著不愿前往。于知府大怒而笞之。另派兩士兵前往,說:你們進山后拿這官府的文書燒了,山中老虎自會跟你前來登州城。兩士兵無可奈何進了山,照他說的做了,燒文書的火剛熄滅,老虎就來了,俯首帖耳跟著士兵入了城,圍觀的百姓甚眾。
老虎進了官廳,伏在地上一動也不動。于梓人厲聲叱責,打了一百大板,就把它放了,老虎沿著來時的路回了山林中。
不久,于梓人被人舉報,說他以妖術惑眾。朝廷下詔,將于知府逮捕押解至刑部,數(shù)月后,病死于獄中,官府棄其尸,家人為其服喪。
某夜,家人忽聞扣門聲,家人問是何人,答:我是于梓人。
家人吃驚地說:鬼也!
門外人回答:我沒死,找了個機會逃了出來。不要懷疑了!
家人不信,說鬼衣無縫,讓門外人把衣角從門縫里塞進來驗驗。一驗,衣有縫。于是,開門接納。回家后的于梓人并不忌諱自己犯人的身份,每天與故舊好友游宴,有時駕船不用船槳,逆水而上,以此取樂。
有一姓劉的,與其有仇,捉拿了他,送至武岡州府,知州伍芳并沒有上報此事。姓劉的便上朝告發(fā),朝廷派官來武岡審查這一案子。朝官還在途中,一天,于梓人便突然失蹤了,只有銬索還在。失去了人證,姓劉的因欺騙朝廷而得重罪。不過,這于梓人從此也再沒露過面。
于梓人自號七十一峰道人,“詞翰遒逸可觀”,文章寫得好。明代著名文人王世貞見過他寫的《游太山歌》。王世貞說《乙丑(洪武十八年)進士登科錄》中并無于梓人,況且太祖時代,“不應異人迭出”,《庚巳編》的記載不可信。
――據(jù)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20,中華本,第3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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